西塞山区关于征集全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5-10-21 19:03 来源:未知 作者:中国追逃网 点击: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坚决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全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可通过实名或匿名方式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标准 1.举报涉黑案件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的,奖励人民币 5 万元; 2.举报涉恶犯罪集团案件线索的,经查证属实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并以相关罪名提起公诉的,奖励人民币 1 万元; 3.举报涉恶犯罪团伙案件线索的,经查证属实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并以相关罪名提起公诉的,奖励人民币 5 千元; 4.举报涉黑涉恶犯罪 “保护伞” 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并以相关罪名提起公诉的,奖励人民币 5 千元。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区扫黑办 0714-6484006(工作日8:30-11:30,14:00-17:30,来电时请说明举报线索相关情况); 2.举报邮箱:xssqshb@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注 “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正文需清晰说明线索内容、涉及人员及相关佐证信息); 3.邮寄地址:西塞山区飞云巷58号西塞山区综治中心(邮编:435000,收件人:区扫黑办线索受理组,工作日 9:00-17:00 接收); 4.现场举报:可前往区扫黑办办公地点(地址同上)现场提交线索材料。 三、保密与权益保障 1、区扫黑办严格执行保密原则,对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等信息实行专人登记、专人管理,确保举报人个人信息不泄露、人身安全有保障; 2、对匿名举报的线索,将按保密规定登记核查,核查结果不对外公开;对实名举报的,将在线索核查完毕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核查进展及处理结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对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同时,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所指涉黑涉恶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等涉恶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为涉黑涉恶犯罪提供包庇、纵容、支持的 “保护伞” 行为等相关线索。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西塞山区扫黑办 2025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中国追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