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执行人陈辉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陈辉的财产线索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陈辉
被执行人:陈辉,男,1992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清市阳下街道下亭村 9-3 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5018119920830XXXX
执行金额:7020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辉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债权标的额的3%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160902。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