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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

来源:未知 时间:2026-06-11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葛恒亮与被执行人陈恒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陈恒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葛恒亮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恒友,男,1959年11月28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706195911281514,住: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沙杭村187号。

执行标的额:102300元及逾期利

悬赏期限:2026年6月8日至2027年6月7日

此期间案件执行完毕,悬赏即终结。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从实际执行到位款项中给予举报人3%的奖励。

多个举报人就同一线索举报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且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获得,举报时间以本院接到举报登记为准。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薛法官0518-85295763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