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
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攻坚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恶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农业农村领域:通过暴力、威胁、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组织选举,扶植代理人;侵占集体资产,非法骗取国家项目资金或集体土地资源;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在乡村振兴、土地征迁、土地变更确权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或者聚众影响和阻挠集体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行为的涉黑恶势力。
(二)自然资源领域:在土地、矿产、森林、水资源等自然资源领域,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占地洗砂、盗采江砂河砂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以暴力手段垄断交易市场、强买强卖、打压竞争对手、驱赶合法开采人员,扰乱矿砂市场秩序,牟取高额非法利益的涉黑恶势力。
(三)社会治安领域:聚集在人员密集场所、繁华地带等区域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称王称霸,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实施强拿硬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威胁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操纵、经营“黄赌毒”;盗抢骗,特别是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侵财犯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者”的涉黑恶势力。
(四)行业流通领域: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实施欺行霸市、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拆迁、煽动闹事、干扰破坏重点项目建设,非法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破坏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涉黑恶势力。
(五)信息网络领域: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套路贷”“裸聊”敲诈、网络暴力催收、网络暴力传销,利用舆情实施恶意敲诈、恶意索赔、网络水军滋事的涉黑恶势力。
(六)校园安全领域:校园霸凌、校园周边教唆、胁迫、引诱、拉拢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及恶意欺凌未成年人的涉黑恶势力。
(七)卫生健康领域:医托、号贩子等涉嫌违法犯罪,医疗机构强制消费、术中加价、非法行医、非法集资、欺诈骗保等,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决策、正常业务开展、基建项目建设、药品设备招标采购等涉黑恶势力。
二、举报要求
(一)当面举报:举报人携带举报材料在工作时间内直接到荆州区公安分局扫黑办或荆州区综治中心举报。
(二)来信举报:①举报人将举报材料邮寄至荆州区平安建设和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荆州区楚源路101号1号楼1004办公室。②举报人将举报材料邮寄至荆州区公安分局扫黑办。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荆中路96号。
(三)电话举报:110或0716-8435082(荆州区平安建设和禁毒委员会扫黑除恶工作组)、0716-8499110(荆州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可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可实名或匿名,举报时请提供相关线索详细信息。
(二)举报人对所举报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如反映与涉黑涉恶犯罪无直接关系的案件线索、个人诉求等问题,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四、举报奖励及保护措施
(一)举报奖励。凡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立案侦办,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并生效后,将参照《荆州区扫黑除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奖励。
(二)保护措施。线索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荆州市荆州区平安建设和禁毒委员会
扫黑除恶工作组
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