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常态化开展好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维护社会治安持续向好,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以下简称 “六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推动建设平安巧家,巧家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征集有关问题线索。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行为。
采取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操纵和破坏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违规插手农村公共事务,霸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侵害村民合法权益。
(二)“乡霸”行为。
在乡镇区域内,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乡镇政府正常工作秩序,阻碍乡镇建设项目推进。控制乡镇集市贸易,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组织、策划或参与群体性事件,向乡镇政府施压,谋取非法利益。
(三)“沙霸”行为。
非法垄断砂石开采、运输、销售市场,强揽砂石工程。在砂石开采、运输过程中,采取暴力手段排挤竞争对手,破坏正常市场秩序。私挖滥采砂石资源,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
(四)“矿霸”行为。
未经许可,擅自开采矿产资源,非法盗采、滥采国家矿产。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霸占矿山开采权,垄断矿产资源。在矿产开采、运输、销售等环节,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街霸”行为。
在城市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称王称霸。强占公共场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阻碍交通秩序。对商户进行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干扰商户正常经营。
(六)“市霸”行为。
在各类市场(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建材市场等)内,欺行霸市,控制市场交易价格。强迫他人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强买强卖商品或服务。组织、指使他人在市场内寻衅滋事,破坏市场秩序,排挤竞争对手。
(七)其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举报内容要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举报对象、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音频等)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以举报之名诬告陷害。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故意提供虚假线索、扰乱扫黑除恶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线索举报保护措施
巧家县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敦促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凡参与“六霸”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应认清形势,尽快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负隅顽抗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五、线索举报渠道
电话举报:0870-110 、0870-7125110;信件或实地举报:巧家县公安局扫黑办、巧家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过境路玉屏派出所附属楼二楼),各乡镇派出所;邮政编码:654600。
巧家县公安局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