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国家政权罪

被通缉人士:
陈丽珍
出生日期:1959年1月28日
陈丽珍于2025年2月至6月期间,联同他人筹组一个名为「香港议会」的政权机关而发动「公投」,以图实施「自决」及颠覆国家政权。
陈于2022年3月27日离港,裁判官遂签发手令通缉她归案。
于2025年8月4日,保安局局长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条文刊登宪报公告,指明此被通缉人士为「指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潜逃者」。
警方现悬红港币贰拾万圆,呼吁市民就有关人士或案件提供消息。
如有消息,可透过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微信官方账号、电话短讯 61040639或专设电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