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或者部分债权得以受偿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到位款项的比例支付赏金。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公告信息
张基,男,1992年7月23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61052219920723****,居住地:陕西省潼关县太要镇欧家城村六组。
执行案号:(2026)陕0522执2号
执行标的:101150元
悬赏事项:协助潼关县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张基下落及其名下其他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
悬赏金:提供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后,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20%支付赏金
悬赏举报电话:0913-3826690(祁法官)
悬赏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
悬赏期间,如果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法律义务,悬赏即告终结。
现本院依法公布被执行人信息,并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
特此公告
陕西省潼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